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问)

发布时间:2015-02-12 作者:福建省金沙js6038官网线路 发布者:福建省金沙js6038官网线路 阅读 : 250

1、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

 

2、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

1、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方可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门诊大病种类及治疗项目

(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4)精神分裂症治疗(5)高血压(6)糖尿病(7)苯丙酮尿症(8)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9)结核病规范治疗(10)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11)强直性脊柱炎(12)重症肌无力(13)血友病;(14) 再生障碍性贫血;(15)系统性红斑狼疮。未成年人另增:(1)门诊危重病抢救;(2)癫痫病;(3)支气管哮喘;(4)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3、门诊大病及治疗项目的确认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临床确认工作由市、县(市)定点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组织负责,由上述医院指定相关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负责作出诊断;但市本级参保人员高血压病、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临床确认工作由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建省直机关医院组织进行。

4、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的起付标准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结算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费用6万元(含起付标准、医保目录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以下同)以内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以下标准支付:

 

 


 

     5、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   止。两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高血压病、糖尿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为 4000 元。

6、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镇女性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800元。

(二)普通门诊医疗保险

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持卡就医,基本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10元,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含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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