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转科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1 作者:福建省金沙js6038官网线路 发布者:福建省金沙js6038官网线路 阅读 : 182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经管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转院时,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由医护人员护送。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重病员要事先与对方联系,我院派车送去。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出。
三、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交待病情,面交病历。转入科写转科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四、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后方可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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